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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重点补短板 着力打造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青海样板
2020
06/21
15: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民政工作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资金保障更加充足。与此同时,民政工作也面临着严峻挑战,特别是由于青海省特殊的省情实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业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日益凸显。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系统提出了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旗帜鲜明提出了倾力打造新时代民政工作青海样板的工作总基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为民政工作攻克难点、把稳方向提供了有力支撑。

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基本定位、重要职责和努力方向,从执政兴国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深刻领会做好民政工作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坚守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忠诚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民政工作新局面。

全面落实“四个更加”奋斗目标,打造新时代民政工作青海样板。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新时代青海民政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培育和发展符合省情实际的民政工作特色亮点和品牌样板,全面构建与青海发展水平和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民政服务体系,着力打造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青海特色、高原地区社会服务综合改革的青海品牌、民族地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青海模式,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实现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民政兜底基础作用更加巩固的“四个更加”奋斗目标,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立足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智慧民政、阳光民政、服务民政、幸福民政”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将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依靠改革思维和创新方法推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种瓶颈问题。全面构建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纵横协同、信息共享,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民政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民政”服务模式,打造“智慧民政”;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低保专项整治,推动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民政”;健全民政部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渠道和平台,积极创新城乡社区便民服务模式和机制,全面提升民政机关和城乡社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服务民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民生、治理服务等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打造“幸福民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交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兜底保障的合格“民政答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省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具体安排,全面开展民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三类”困难群体监测预警机制,强力推动“四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探索建立兜底脱贫、防止返贫和应对相对贫困人口救助长效机制,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定点帮扶力度,统筹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省贫困人口“应兜尽兜、应保尽保”。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和补齐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短板弱项。着力破解城乡低保水平、救助保障政策、民生资金投入不平衡的短板问题;着力破解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短板问题;着力破解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问题,扎实推进民政系统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民政项目储备,并积极协调纳入国家、地方“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争取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资金投入等方面得到支持,解决好民政设施布局分散、运行不畅的问题。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统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好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依法依规指导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实施村“两委”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和服务设施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解决好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高的问题。大力推进殡仪公共服务设施和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和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稳妥推进殡葬服务综合改革,解决好殡葬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大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性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解决好民政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切实增强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从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提高素质、改善条件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各级民政机关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真正把民政部门建设成为“为民解困”的优秀窗口。切实增强民政工作制度化水平,紧密结合民政领域政策盲点和短板弱项,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慈善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政策创制工作。切实增强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梳理民政机关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及时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民政工作标准化水平,严格落实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抓紧制定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等亟须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断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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