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发行人的破产重整申请。
今日我们调整发行人相关债券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我们对发行人发布的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半年报及中债企业债收益率曲线(CC)估算的清算价格进行比较,根据审慎的估值原则,采用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估算的清算价格,并对相应债券估值予以调整。
长期以来,我们结合债券市场价格、公司经营及财务信息对发行人相关债券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进行调整,并通过《中债收益率曲线和指数日评》向市场提示偿付风险和估值变动。
2019年10月8日起,我们将通过中债数据下载通道和中债综合业务平台“特殊证券估值”功能点发布相关债券估值,并密切关注事件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