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会在西宁召开。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将文化和旅游产业作为全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以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水平,发展文化和旅游事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全省的经济贡献持续增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据悉,2018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达2870家,文化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3.7亿元,同比增长20%。今年1-8月,全省文化旅游企业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有393家,营业收入47.45亿元。2016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达1.0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1158.13亿元,年均增长率20%以上。今年1至10月,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4933.07万人次,同比增长20.3%,实现旅游收入546.87亿元,同比增长19.8%,旅游业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香巴林卡公司2017年在“新三板”挂牌,成为首家上市文旅企业。海南州、同仁县、贵南县分别被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命名为“中国藏绣艺术之乡”“中国唐卡艺术之乡”“中国藏绣生产基地”,泽库县和日镇和日村赢得“高原石刻第一村”“石刻艺术之乡”美誉。
目前,我省培育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家,青海省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103家。共有A级旅游景区108家,其中4A级以上26家;星级饭店344家,其中三星级以上227家;旅行社508家,其中出境组团社25家;旅游商品展销店增长到107家。实施乡村旅游产业扶贫项目250个,培育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40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8个,示范点15处,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10个,中国乡村旅游创客基地3家,省级旅游创客基地12家,全省乡村旅游接待点3241家。黄南州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祁连县成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西宁市成为全国第三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塔尔寺景区被评为“全国人文景区旅游示范基地”。
全省现有文化馆(群艺馆)55个,公共图书馆51个,馆藏文献图书442.68万册(件),乡镇文化站369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169个。31个县、乡(镇)先后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6项,国家级非遗名录73项,省级非遗名录253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78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17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66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家、名镇1家、名村5家,国家级传统村落79个,省级传统村落231个。博物馆、纪念馆38家,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17家。文化、文物、文博单位逐步对外开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内核动力。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张宁说,在持续加快工艺美术、新闻出版、文化旅游、广播影视等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数字新兴产业,几何书店、云藏藏文搜索引擎、VR体验等新型业态和数字文化产业逐步兴起。以创建生态旅游示范省和自驾车旅游示范省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有序引导和推动冰雪旅游、温泉旅游、藏医药健康旅游等业态发展。省图书馆、博物馆和柳湾彩陶博物馆列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热贡文化、格萨尔文化(果洛)、藏族文化(玉树)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新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增长极,全省3A级以上景区实现了非遗、书籍、演艺“三进入”。
2018年度我省荣获“《中国国家旅游》最佳旅游创新营销目的地”奖项;中国旅游研究院与蚂蜂窝网站发布的大数据平台监测数据表明,游客对青海旅游的关注度达到346%,位列西北之首。全省直接或间接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人员达106万人,超过全省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文化和旅游产业在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改变农牧民精神面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文旅产业正在成长为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绿色产业、幸福产业、朝阳产业和富民产业,以高质量文化旅游供给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文图/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