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启动全国第一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到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从一次次改写世界纪录的“绿电行动”到打造清洁能源示范省,于青海,这是一份沉甸甸的绿色发展答卷,不仅彰显了青海的生态之价值、责任和潜力,也向世人展现着新青海的生态自信和生态自觉。
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在如今72万平方公里的青海大地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已成为全省上下一致行动,从生态环境保护到群众生产生活,从战略布局到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贯穿发展始终,谋发展首先要保生态的发展思路正让青海在绿色崛起中实现着高质量发展。
一路走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不抓生态就是失职、抓不好生态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江源头草场
协同综合治理,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在回眸中不断沉淀。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青海视察指导工作,要求青海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我省作出部署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
时至今日,青海进一步深化省情认识,提出“一优两高”战略,对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了具体部署。
今日青海,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境水质长期稳定在II类以上,龙羊峡水库等重要库区和柴达木内陆河水质长期保持在III类以上,2018年湟水河治理呈现历史最好水平,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愈加坚固。
一年又一年,盘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我省系统推进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实施重点流域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良好湖库生态保护、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工程135项,完成湟源县污水处理厂原位提标技术改造试点项目且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圆满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把湟水河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我省已累计投入近80亿元,通过实施污水厂提标改造、截污纳管和排污口整治、中水回用及人工湿地建设、重点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四个阶段治理,“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母亲河”的目标基本实现,今年湟水出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让河湖清和天空蓝成为青海“标配”,我省因地制宜、分类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综合治理措施,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万多辆,已经超额完成下达任务,西宁市在西北地区率先完成主城区“煤改气”,累计改造锅炉2000多蒸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今日之青海,经历了由点源治理向面源治理拓展,从水气渣治理向环境各要素治理拓展,从区域污染防治向全面防治拓展,从单一治理向多污染物协同综合治理转变,从微观治理向集精准治理和总量控制、总量质量双管控宏观治理转变,污染控制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整合资源平台,科技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藏野驴悠闲觅食、藏羚羊成群结队迁徙、野牦牛肆意奔跑,透过“青海生态之窗”,从省会西宁实时监测到三江源头野生动物的活动状况,一幅幅动感画面仿佛让我们置身其中。将镜头一帧帧拉近,三江源头、青海湖流域、祁连山下清波荡漾、物草丰美,持续向好的生态环境打开了青海发展的又一扇窗口。
在多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我省依托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建成青海“生态之窗”。
到目前,青海“生态之窗”系统在全省规划的70个观测点位,已建成38个观测点位、在建32个点位、共享集成40个视频实时监测点位、300余个红外触发相机地面监测点位。
同时,我省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平台和在全国率先建成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站网进行整合,构建了青海省环境污染与环境风险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了监测监管的协同联动。
我省的环境监测工作已从最初水质监测起步,发展到目前具备向社会提供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噪声、室内空气等十大类218项监测数据能力,打造了先进适用的环境监测业务体系。
一路走来,基于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适用技术研发推广,通过国家、省级科技专项支撑,筛选繁育出了12个三江源生态治理适宜栽培草种,在生态型草种的育种中取得突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遥感调查监测解译数据成果质量控制评价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湟水流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应用及示范研究”项目填补了我国在青藏高原高寒缺氧地区人工湿地技术研究和工程建设领域的空白;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组建了“青海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建成全国首座“百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证基地”,填补国内多项技术空白。
注重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于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只有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经济社会才能得到永续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如今的青海大地上,一批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制度,基本建立起生态文明监测、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搭建起了符合中央要求、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不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生态领域保障制度逐步纳入规范、科学体系。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史上的一项力作,我省制定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作为中央深改组审议后由中办国办印发的首个方案,开启了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真正开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生态环境现状,力求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到2020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建成责任明确、途径多元、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应赔尽赔、修复有效、信息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成立了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列入《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按照“突破瓶颈、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自行开展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置草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公益岗位超过10万个,其中生态扶贫管理公益岗位已超4万,有效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与此同时,《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启动;《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列为国家发改委2018年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落实补助资金3000万元。我省在全国首次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了基于遥感技术编制以实物量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排污权交易步入常态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本涵盖了高风险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运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