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为青海玉树康巴伊舞。 罗云鹏 摄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该省出台《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从规范非遗保护管理工作、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以及促进非遗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等7个方面推动非遗传承发展。
目前青海共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项,中国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73项,目前中国文化部门已在青海共设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黄南藏族自治州)和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果洛藏族自治州)以及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该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居中国首位。
资料图为青海玉树《格萨尔》藏戏。 罗云鹏 摄
根据《方案》,青海省将开展非遗资源大普查,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制定非遗传承发展规划,推进“青海文化记忆工程”,并建立非遗资源数据库和各级非遗专家库,支持非遗学科和专业建设。
在规范非遗保护管理方面,青海将完善非遗保护名录项目申报评审制度,优化专家遴选和管理办法,制定各级非遗保护规划和代表性项目保护计划及非遗保护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考评制度。
据了解,目前青海中国国家级传承人有88名,青海省级传承人209名。
资料图为青海玉树“锅哇”(勇士舞)。 罗云鹏 摄
《方案》介绍,在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方面,将依托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对深度贫困地区传承人开展成建制培训,支持代表性传承人、民间工艺大师利用文化阵地和非遗传习所开展常态化的传承人培训,通过推进职业教育与非遗传承融合发展,加大优秀中青年传承人在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的比例。
根据《方案》,青海将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现代服务业、乡村文化振兴相结合,挖掘文化内涵,使独特的非遗资源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产品和服务,通过对传统刺绣类项目的挖掘整理、提升打造“青绣”品牌;通过支持非遗文创产业园区、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建设,保护和利用各地特色非遗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青海非遗衍生品商标、民族文化地理标识、民族文化区域品牌。
此外,振兴传统工艺和“非遗+扶贫”协同发展、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以及加大非遗展示传播力度等亦被纳入该《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