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资金达11475万元。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2016年中央财政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的7475万补助资金分配下拨到各项目县。同时,青海省牢牢把握特殊省情,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打造绿色青海,有效服务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切实担负起对国家生态安全应尽的特殊责任,今年投入4千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省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投入相比2015年省级财政投入同比增加了7倍。
截止目前,青海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的大通县塔桦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10项小流域治理项目以及湟中县条子沟1#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等10项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部完成技术方案审查并取得审批部门批复,资金拨付到位后将全面开展各项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力争在年内基本完成全部治理任务,为改善青海省生态环境和农业发展环境,助力精准扶贫,保障民生和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积极作用。 (谈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