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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资产包的拍卖公告(第六次)》
2020
01/11
12:52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0-004 

债券代码:112154 债券简称:12盐湖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资产包 

的拍卖公告(第六次)》及《拍卖须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6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
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
案》”)。根据该方案,公司管理人将以盐湖股份重整程序中评估机构出具的专
项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处置参考,依法将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进行公开处置(内容详见2019年11月6日巨潮资
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2020年1月1日,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发布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资产包的拍卖公告(第六次)》及《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资产包的拍卖须
知》,关键条款如下: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已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9
时至2019年11月24日9时、2019年12月2日9时至2019年12月3日9时、2019年12月
11日9时至2019年12月12日9时、2019年12月20日9时至2019年12月21日9时、2019
年12月31日9时至2020年1月1日9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进行了五次公开拍卖,但因在规定的拍卖期间无人参与竞拍,
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资产包前五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
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0年1月9日9时至2020年1月10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资产包进行第六次公开拍
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截至盐湖股份重整受理日即2019年9月30日盐湖股份化工
分公司的资产包,即化工分公司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一、二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和存货,具体资产明细请联系管理人提供。根据重整程序中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前述资产包的评估值为438,276.12万元。又根据《财
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首次拍卖以处置资产评估值的70%为起拍价,前次
拍卖未能成交的,下次拍卖降价幅度不超过30%。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306,793.28
万元,标的物在前四次拍卖的期间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故本次拍卖的起拍价
为51,562.75万元,保证金为10,0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0年1月2日9时起至2020年1月8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联系人
沟通具体看样时间与方式。


联系人:史晓琪、王熙 

咨询电话:18997088246、18997236724 

看样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镇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三、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为
1,000.00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果每最后5
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四、竞买人资格预审 

竞买人应当在2020年1月8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关于化工分公司的资产使
用等方案,以维持财产使用价值并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管理人审核确认后竞买人
方可参与本次拍卖活动。如竞买人未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财产使用等方案,及/
或管理人未对该等方案予以审核确认,并竞买成功的,竞买行为无效,管理人将
重新拍卖;管理人对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弥
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保证金及支付的部分价款不足以弥补
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竞买人还应当就该差额部分承担损失
赔偿责任。


五、保证金与余款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
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
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锁定期
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
其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尔后管理人将出具《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
书》,买受人应在《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
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01201000287143;开户行:青海银行城中支行),
注明“破产案号:(2019)青01破申2号;款项性质:资产竞拍款(一)”。逾
期未缴入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处置资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
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
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
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q1。


六、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支付完毕成交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
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17号)办理交接手
续。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及盐
湖股份予以必要的配合,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标的物过户的风险。拍卖成交时,
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所涉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
/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税收和费用,以及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滞纳金、
利息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等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和盐湖股份各
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涉及买受人的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其自行
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竞价标的物之上所涉及的水、电、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但受法律保护的
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七、相关拍卖文件公示情况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所涉《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件均已在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
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
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
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八、买受人违约的处理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
悔拍的,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
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保证金及支付的部分价款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
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买受人还应当就该差额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九、财产拍卖风险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
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
准,构筑物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管理人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
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化工分公司资产包含有部分融资租赁设备,因尚未清偿全部租金,故
不属于盐湖股份财产。管理人将在获得融资租赁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对融资租赁
设备予以处置,融资租赁债权人对融资租赁设备的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
权利。若在本次拍卖成交后融资租赁公司仍不同意由管理人处置其租赁物,则对
应的融资租赁设备将不向买受人交付,相应的成交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买受人
应该支付竞买价款为:本次拍卖成交价-本次拍卖成交价/本次全部拍卖物的评估
值*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的评估值。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而参与
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十、未尽事宜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拍卖须知、了解标的物详情。本
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997088246、18997236724 

管理人联系人:史晓琪、王熙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17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此公告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f.taobao.com。” 



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
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
示公司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4)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将有助于改善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管理人处置资产导致公司存在大额资产处置损失的风险 

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管理人已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
以重整程序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处置参考,
依法启动了对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主要资产以及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纳化工”)所享有的股权和应收债权的公开处置工作,公司较大可能存在大额资
产处置损失的风险,并较大可能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造成大额亏损。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


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
还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在现有基础上维持生产
经营稳定。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
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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